編者按:近日,一篇由埃格林醫藥CEO杜新博士獨立撰寫的學術性論文《細胞和基因治療(CGT)產品生產變更的實施和監管》在知名核心期刊《中國醫藥導刊》上獲得發表。該論文是杜新博士結合在美國FDA多年的生物藥和CMC審評經驗,通過對近年FDA出臺的CGT產品監管指南進行梳理和總結,針對CGT產品的特性,為生產制造過程中的可能發生的變更提供研究設計和監管溝通等關鍵環節的考量,為CGT產品順利進行臨床試驗和實現商業化提供指導。
以下內容轉載自《中國醫藥導刊》2023年第25卷第9期
細胞和基因治療( CGT) 產品生產變更的實施和監管
[摘要] 近年來,新興的醫療藥物產品細胞和基因治療(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CGT) 產品相關科學理論、技術手段、臨床醫療實踐發展蓬勃。由于 CGT 產品本身的特殊性、生產制造上的獨特性和復雜性,以及生產技術的不斷革新和優化,CGT 產品在生產制造上的成功變更往往是 CGT 產品在臨床和上市商業化成功的重要保障。生產制造中的變更是產品生產中的關鍵環節,能否可行、適時實施、被合理適度監管,正在成為目前 CGT 產品公司和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為促進我國 CGT 產品的研發和上市商業化產業與國際接軌,增強和鞏固該產業在全球的競爭優勢,本研究基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 FDA) 2023 年 7 月最新出臺的“人體 CGT 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指南,結合國際上對生物醫藥產品生產變更的監管政策,在梳理當前 CGT 產品發展現狀、闡述 CGT 產品特征的基礎上,探討 CGT 產品在臨床試驗期間和上市后進行生產制造的變更,以及對生產變更進行可比性研究的實施策略和符合監管要求的實施方案,并指出 FDA 指南的獨特之處: ①該指南專門針對 CGT 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 ②考慮到 CGT 產品性質的特殊性、結構的復雜性、生產工藝的新穎性以及分析方法的多樣性,該指南提出了全面且詳細的建議和要求; ③該指南是少有的既能針對上市產品、又能針對臨床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的指南; ④ 該指南追求生產變更管理細致化、建議和要求規范化。該指南不僅對 CGT 產品研發者和生產企業具有指導作用,而且對監管部門也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 CGT 產品; 生產變更; 變更管理; 可比性研究;
近年來,隨著細胞和基因治療(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 ,CGT) 產品相關科學理論、技術手段、臨床醫療實踐的不斷進展,以及監管政策的逐漸完善,CGT產品的臨床研發獲得蓬勃、快速發展。我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NMPA)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 ( FDA) 和歐洲藥品管理局(EMA) 不斷批準 CGT 產品,數百個 CGT 產品正在全球進行臨床試驗,數十個 CGT 產品已進入全球上市商業化。與此同時,由于 CGT 產品本身的特殊性、生產制造上的獨特性和復雜性,以及生產技術的不斷革新和優化,CGT 產品在生產制造上的成功變更往往是 CGT 產品在臨床和上市商業化成功的重要保障。生產制造中的變更是產品生產中的關鍵環節,能否可行、適時實施、被合理適度監管,正在成為目前 CGT 產品公司和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
鑒于此,本研究基于美國 FDA 2023 年 7 月最新出臺的“人體 CGT 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指南, 結合國際上對生物醫藥產品生產變更的監管政策,在 梳理當前 CGT 產品發展現狀、闡述 CGT 產品特征的基礎上,探討 CGT 產品在臨床試驗期間和上市后進行生產制造的變更,以及對生產變更進行可比性研究 的實施策略和符合監管要求的實施方案,并提出借鑒 之處,以期為我國 CGT 產品的研發和上市商業化提供借鑒,促進我國 CGT 醫藥產業與國際接軌,增強和鞏固該產業在全球的競爭優勢。
1 CGT 產品發展現狀
作為新興的醫療藥物產品,CGT 產品的發展歷史并不悠久。2000 年,CGT 產品發展迅猛,逐漸從實驗室走向臨床試驗,各國藥監部門也不斷批準上市CGT 產品。以基因治療產品為例,自 2003 年 10 月, 我國NMPA 批準了世界上第1 個基因治療產品,Gen- dicine,主要用于治療頭頸部鱗狀細胞癌; 2012 年,歐盟 EMA 批準了又一個基因治療產品,Glybera,主要用于治療遺傳性蛋白脂肪酶缺乏癥( lipoprotein lipose deficiency,LPLD) ,一種極其罕見的遺傳性疾病。在細胞治療產品方面,2017 年,美國 FDA 批準了 2 個 Car-T 產品: ①Kymria,用于經過兩次或多次全身治療后復發或難治性濾泡性淋巴瘤的成年患者; ②Yes- carta,用于治療一線化學免疫療法難治或一線化學免疫療法 12 個月內復發的大 B 細胞淋巴瘤成人患者。隨后,批準上市的細胞類產品不斷涌現。CGT 產品的不斷上市是建立在豐富的臨床試驗項目基礎之上的。據統計,目前已有上千個 CGT 產品正在進行臨床試驗。其中,我國與美國 CGT 產品的臨床試驗數目非常接近。
2 CGT 產品特性
CGT 產品不同于傳統小分子或生物大分子藥物,產品的設計和制備工藝可能涉及細胞的采集、體 外培養擴增、分離純化、活化,或載體選擇、基因修飾、基因編輯等復雜操作,且常隨著相關研究理論和技術 的發展而進行迭代和更新。歐盟將 CGT 產品歸類為先進治療藥品( advanced therapy medicinal products, ATMPs) 。CGT 產品因其獨特的特性,與其他蛋白質、抗體和疫苗等生物醫藥產品存在顯著區別。CGT 產品特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2. 1 活體產品
CGT 產品中,以人體細胞為主體的 Car-T 產品、以細菌為主體的細菌產品、以病毒為主體的病毒產品 均屬于活體產品。保證產品的活力和活體率是確保CGT 產品的功效、質量和安全性的關鍵。
2. 2 體內持續時間長
相對于小分子或者抗體類大分子,CGT 產品在人體內可以持續較長的時間。細胞類產品如干細胞在人體內可能會增殖、分化或轉移; 基因類產品在體內持續時間會更長,因此美國 FDA 明確要求基因類產品在患者使用后,需持續追蹤 15 年。
2. 3 產品的多樣性與復雜性
CGT 產品具有豐富的多樣性。細胞類產品包括人體細胞和細菌細胞; 人體細胞又可分為自體細胞和異體細胞; 根據人體細胞的表型又可以分為干細胞類、非干細胞類( 如 T-細胞) 和多細胞類。基因治療類產品也是種類眾多,根據遺傳物質可分為 DNA 類和 RNA 類; 根據基因傳遞方式可分為病毒類和非病毒類; RNA 類產品根據作用機理也可分成幾類不同的 RNA 產品。細分之下,CGT 產品可以分成數十種不同的產品。
與小分子的化學藥物及大分子的抗體藥物相比, CGT 產品不僅分子量極為巨大,其結構和成分 也十分復雜。
2. 4 藥物傳遞方式
與小分子化學藥品的簡單傳遞方式( 如口服) 不一樣,絕大多數 CGT 產品需要器械進行藥物遞送,某些情況下可能還需要手術才能把藥物輸送到目標部位。因此,這些輔助器械可能成為 CGT 產品的一個組成部分。
綜上,由于 CGT 產品上述特性,CGT 產品在研發、生產、測試、貯存、運輸和使用等各方面均與其他類型的藥物產品存在較大差別,進而在 CGT 藥物臨床試驗期間和 CGT 產品上市的法規監管和要求上也存在很大不同。
3 生產變更及生產變更的管理
生產變更是指在藥品生產過程中,對藥品生產的 過程或條件進行的更改。生產變更可能發生在藥品 生產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包括生產工藝、原料和輔料 的使用、測試方法和測試標準、生產場地和設備、生產 規模、產品包裝等。生產變更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 包括生產工藝和測試方法的優化、新技術和新設備的 引進、原料輔料的更新、產品需求數量或規格的變化 等。因此,生產變更是藥品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重 要環節。
生產變更在藥物研發的藥物臨床試驗期間會發生,在藥物產品上市以后也會繼續發生,貫穿于藥物產品從研發到退市的整個藥品全生命周期中。生產變更的有效實施和管理與藥物產品的成功與否密切相關。
針對上市藥品生產變更的監管,我國 NMPA、美國 FDA、歐盟 EMA 等全球各國正在建立更為完善的監管體系以及不斷更新的指南。2021 年 6 月、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0 月美國 FDA 分別出臺 3 個關于上市后生產變更的指南[1-3]; 歐盟 EMA 制定上市后生產變更的指南[4]; 2021 年,我國 NMPA 出臺《已上市生物制品藥學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試行) 》指南[5]。這些指南為上市后藥物生產變更提供了非常實用的指導原則。
然而,相對于上市后生產變更的監管和指南,上 市前臨床試驗研發期間生產變更的監管和指南比較 薄弱,除了我國 NMPA 出臺《臨床試驗期間生物制品藥學變更和研究技術指導原則》[6]的征求意見外,美 國 FDA 和歐盟 EMA 目前均未發布相關指南。因此, 上市前藥物臨床研發期間生產變更的監管和指南亟 待加強。
4 美國 FDA 指南制定背景
2023 年 7 月,美國 FDA 最新出臺“人體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指南( Manufac- turing Changes and Comparability for Human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 [7] ( 以下簡稱“FDA 指 南”) 。盡管FDA 指南現在只是草案,僅供征求意見,但該 FDA 指南卻提供了美國 FDA 關于 CGT 產品當前的某些發展思路: ①基于全生命周期方法的 CGT 產品生產變更的管理和報告; ②可比性研究,以評估生產變更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CGT 產品的生產和控制( CMC) 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對產品質量屬性的了解有限、生產經驗有限、產品數量有限、起始原料有限且可變、生產工藝復雜和產品保質期有限等。與其他生物制品相比,CGT產品的這些特性可能使生產變更的管理更具挑戰性。
盡管美國 FDA 在生產變更的管理方面出臺了較多指南,例如 1996 年 4 月出臺的“人類生物產品( 包括治療性生物技術衍生產品) 可比性的建議”指南[8],包含適用于生物產品的一般性建議,但并未涉及對 CGT 產品進行可比性研究; 2005 年 6 月出臺的“Q5E 生產工藝發生變化的生物技術/ 生物產品的可比性 ”的指導文件,包含了對生物產品的可比性研究可能有用的原則[9],然而,這些指南范圍僅限于某些可高度純化的蛋白質和多肽,與 CGT 產品相比,這些產品通常結構不那么復雜,表征研究充分,因此這些 指南對 CGT 產品并不實用。
美國 FDA 有關生物制品生產變更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其他指導文件,包括 ICH Q9[10]、ICH Q10[11]、 2021 年 6 月出臺的“某些生物制品上市后化學、制造和控制的變更”指南。這些指南一般都未涉及 CGT 產品的具體問題。因此,考慮到 CGT 產品的特殊性及 CGT 產品最近蓬勃發展對監管指南的需求,FDA出臺的專門針對 CGT 產品生產變更的指南,對 CGT 產品的研發和上市后管理均有積極意義。
與美國FDA 關于生產變更的其他指南相比,FDA 指南還有一個獨特性,即對臨床試驗期間和上市后藥物的生產變更同時提供指導。FDA 要求對上市后CGT 產品,必須評估每項生產變更對產品、生產工藝、質量控制、設備、設施、負責人員、標簽的影響,只有通過適當驗證和/或其他臨床和/或非臨床試驗研究證明,每項生產變更不會對產品質量產生不利影響,然后才能銷售使用該變更生產的產品。對于臨床試驗期間的CGT 產品,必須提供充分的化學、生產和控制信息,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特性、質量、純度和強度( 包括效價) ; 某些沒有足夠可比性數據支持的生產變更可能導致臨床暫停。
5 美國FDA 指南制定要點
概括而言,FDA 指南,主要包括3 個大要點和2個小要點。3 個大要點包括生產變更管理的考量、生產變更的監管以及生產變更可比性的評估和報告; 2個小要點包括組織工程醫療產品( tissue-engineeredmedical products,TEMP) 的特別注意事項和與FDA關于CGT 產品生產變更的溝通交流。
5. 1 生產變更管理的考量
美國FDA 認為,有效的質量體系,包括完善的生產變更管理體系,可在整個產品生命周期內保持藥品質量的一致性。因為CGT 產品的獨特性和其生產工藝的復雜性,能否建立完善、有效的生產變更管理體系對于CGT 產品的研發和成功上市尤為重要。基于此,FDA 從風險管理、穩定性與給藥裝置兼容性、非臨床研究、臨床研究4 個方面對建立生產變更管理體系提出建議。
5. 1. 1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生產變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采用系統的質量風險管理方法來識別、評估、分析和降低潛在風險是生產變更的先決條件。進行生產變更之前,確定關鍵質量屬性( CQA) 的可接受范圍和關鍵工藝參數( CPP) 的操作范圍有助于對變更進行風險評估。
在評估生產變更的風險時,應考慮產品和工藝知識、方法的鑒定/驗證以及臨床開發階段等因素。美國FDA 建議CGT 產品應確保產品開發速度與臨床開發階段保持一致,并建議在進行用于支持上市申報的關鍵臨床試驗之前,盡可能把所有希望做的生產變更都做完,最好不要在提交上市申報之前再進行變更,因為在已經驗證的工藝上再進行變更,可能會出現已有的工藝驗證結果不能代表或者支持變更后的商業工藝,這樣就有可能還需要額外的生產工藝驗證。
雖然美國FDA 的這個建議很合理,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很難做到。不少CGT 產品往往在完成臨床試驗Ⅱ期時顯示出較好的臨床效果,沒有進行臨床試驗III 期就申報上市并獲得批準,所以臨床開發速度遠快于產品開發速度。因此,如何協調臨床開發速度與產品開發速度,掌握好生產變更在產品藥理研發過程中的節奏和頻率,對CGT 產品的研發至關重要。
如果必須在提交上市申報之前的研發后期或獲得許可后進行大量的或重要的生產變更,則應仔細評估產品質量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應進行全面的可比性研究,如果現有的驗證研究不能代表預期的商業工藝,則可能需要額外的工藝性能驗證研究。美國FDA 還要求,即使在沒有發生生產變更的情況下,也要至少每年一次對產品進行評估,以此決定是否需要對產品的規格和生產工藝進行修改,確保產品質量。
整個產品開發過程中的數據趨勢分析有助于驗證生產變更是否會導致生產一致性隨時間推移而發生變化。
5. 1. 2 穩定性與給藥裝置兼容性
CGT 產品通常對儲存和處理條件敏感,在涉及工藝過程、中間體儲存、容器封閉系統、配方、產品濃度、產品運輸、包裝材料等各方面的生產變更,都可能影響產品質量和穩定性。發生上述類型的生產變更時,應徹底評估對產品穩定性的影響。在產品穩定性評估時,應評估中間體、原料藥和成品藥; 應設立合理的驗收標準,這些標準可能不同于產品放行的驗收標準; 要著重評估穩定性指示質量屬性。產品保質期應由長期穩定性實驗的真實數據來確認。
因為CGT 產品一般都需要給藥裝置,所以產品與給藥裝置的兼容性也很重要。為此,美國FDA 要求,在實施影響產品穩定性的生產變更時,也需要對產品給藥裝置的兼容性進行評估和研究,以確保產品質量和使用不受影響。
5. 1. 3 非臨床研究
無論是在臨床試驗研究期間,還是上市以后的產品,如果僅靠分析研究不能確定生產變更對產品質量的影響之時,非臨床試驗研究可用來證明變更后的可比性。但 FDA 指南并未說明非臨床試驗做完之后,臨床試驗期間、上市以后的產品中所獲取的非臨床試驗結果應該如何上報FDA,這方面需要和FDA 進行溝通。
5. 1. 4 臨床研究
美國 FDA 在指南中指出,當通過分析方法,非臨床試驗和藥代動力學/ 藥效學( PK / PD) 參數的研究仍不能確定變更前后的可比性時,應聯系 FDA 討論對變更后產品是否需要進行新的臨床試驗。FDA 還專門在這個指南里分別對在臨床試驗期間的產品和上市后的產品是否需要進行臨床試驗和如何進行臨床試驗提供了非常好的建議。
對于臨床試驗期間的產品,如果可比性不能確定,則可能需要開展新的臨床研究,或在正在進行的臨床研究中納入額外的保障措施和安全性評價,包括考慮擴大特別關注的不良事件的范圍、錯開受試者的入組時間、修改研究停止規則、進行額外的劑量探索研究等。FDA 還指出,如果希望匯集接受變更后產品治療的受試者和接受變更前產品治療的受試者的臨床數據,應證明變更前后產品具有可比性,并證明臨床研究設計適合匯集數據。
對于上市產品,如果分析和/ 或非臨床可比性研究,不能證明生產變更對產品質量沒有不利影響, FDA 將不能批準生產變更。在這種情況下,應與FDA 討論替代方。FDA 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如考慮根據對生產變更后產品進行新的新藥臨床試驗申請( IND) 臨床研究,以獲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
如果生產變更造成上市產品需要進行新的 IND臨床試驗,需要考慮這種變更的必要性,因為新的臨床試驗可能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和很多的精力。
5. 2 生產變更的監管報告
不論臨床試驗期間還是產品上市以后,重要的生產變更都需要上報 FDA,以 IND 修 訂 ( IND amendment) 或者上市產品補充申報( BLA supple- ment) 的方式。FDA 指南中對生產變更的申報提出了具體要求。
因為 CGT 產品的獨特性,有些生產變更可能會從根本上改變產品特性,從而形成新的產品。為此,FDA 指南首次明確指出這些生產變更需要以新產品的方式申報新的 IND。這一點對 CGT 產品的研發會有很大的實用和指導價值。①改變細胞產品的細胞 起始物料( 如異體供體與自體供體; 脂肪來源細胞與臍帶來源細胞) ; ②細胞產品中細胞類型的改變( 如CD4 + 和 CD8 + T 細胞的混合物,而非單純的CD4 + T細胞) ; ③改變 TEMP 中最終構建物的支架或基質成分( 如改變化學或物理特性) ,導致產品特性發生重大改變; ④改變病毒載體的外殼或包膜,從而改變用于體內基因治療的病毒載體的趨向性或血清型; ⑤改變轉基因序列或增加轉基因( 如改變嵌合抗原受體的細胞內信號結構域) ; ⑥改變病毒載體的表達控制元件( 如從組織特異性啟動子變為普遍啟動子) ; ⑦ 改變基因組編輯產品的靶基因,包括增加靶基因。
在臨床試驗期間,生產變更可以通過 IND 修訂申報和年度報告來通知 FDA,如果生產變更可能影響產品質量,在臨床研究中使用變更后的產品之前提交,FDA 將審查并可能提出意見。但是,FDA 指南中并未說明哪些變更要用 IND 修訂申報,哪些變更要用年度報告,需要申報人根據經驗來掌握。
臨床試驗期間,生產變更或生產變更的申報不當可能導致臨床暫緩( clinical hold) 。舉例而言,① 生產變更可能對安全性產生不利影響,并且未在 IND中提交證據證明變更后的產品具有可接受的安全性;
②II 期或 III 期臨床試驗研究的計劃或方案在設計上存在明顯缺陷,無法達到既定目標; ③受試者將面臨不合理的重大疾病風險或傷害風險; ④臨床研究中涉及的重大疾病或傷害風險不合理等。
對于上市產品生產變更的申報,FDA 在其他指南中有完善的管理方法。該 FDA 指南建議,為便于管理產品上市后的生產變更,可以先提交一份或者多份可比性方案,待 FDA 批準可比性方案后,如果變更實施即可按照被批準方案要求完成,變更的申報類別就可以按在可比性方案申報中確認的申報類別來確認。
5. 3 生產變更可比性的評估和報告
FDA 指南著重闡述了生產變更的可比性評估和報告。FDA 從風險評估、分析可比性研究設計、分析方法和結果、統計 4 方面對可比性評估和報告進行了詳細介紹,同時對提交可比性報告也做出了具體要求。
5. 3. 1 風險評估
對于風險評估,FDA 建議按照 ICH Q9 進行詳細的風險評估,但 CGT 產品生產變更的風險評估可能更具挑戰性,生產變更對這些復雜產品的影響往往難 以預測。例如,生產變更可能會意外改變產品純度 ( 如增加工藝相關雜質、細胞雜質、聚集物或微粒) , 降低產品穩定性或改變產品效力。
風險評估應考慮變更對每個生產步驟和過程參數的潛在影響、對成品的影響,以及產品穩定性與給藥裝置兼容性的潛在風險; 應考慮是否使用一種以上的分析方法來評估特定屬性。風險評估的同時也應為可比性統計方法提供信息,高風險屬性通常需要比低風險屬性更嚴格的統計分析。如果要同時實施多項變更,應評估每項單獨變更的風險以及這些變更對產品質量的潛在累積影響。
5. 3. 2 分析可比性研究設計
分析可比性研究設計是 FDA 指南的重中之重。FDA 詳細闡述了對可比性研究設計的各項要求和考慮因素,這些建議對 CGT 產品的研發和管理極具指導和實用價值。可比性研究必須足夠可靠,應仔細選 擇相關的質量屬性、分析方法、接受標準和統計方法, 以便就可比性得出明確結論。為充分評估生產變更 對產品質量的影響,可比性研究通常需要包括對產品 放行時未常規使用的屬性進行測量。設計可比性研 究時應考慮選擇用于研究的產品批次、由不同細胞原 料制成產品的特別注意事項、基因產品在體外細胞修 飾的載體的特殊考慮、效價評估、可比性接受標準等 因素。
①選擇用于研究的產品批次
可比性研究一般應使用正常批量的生產批次,如果為進行可比性研究而生產正常批量批次產品不可行,需要使用小批量的批次,則應對 CPP、CQA( 包括效價) 和其他相關產品特性進行數據驅動的風險評估,以證明縮小生產工藝規模能夠充分評估生產變更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可將變更前的歷史測試數據與變更后批次的最 新數據進行比較,但各批次產品的分析檢測方法應相 同。如果分析方法發生了變化,則可能需要使用當前 的分析方法對變更前批次的保留樣品進行重新分析, 應避免有偏差地選擇歷史數據。
②由不同細胞原料制成產品的特別注意事項
用于可比性研究的細胞產品批次,應使用通常用于制造產品的相同的細胞源材料,如果每批次產品來源于不同供體的細胞產品,其產品特性范圍往往較為廣泛。要對此類產品進行統計有效的可比性研究,可能需要使用相當大的批次數量。FDA 建議盡可能采用分割來源的研究設計,將不同細胞源材料分割成兩個相等的部分來限制細胞變異性的影響,一部分置于變化前的生產條件下,將另一部分置于變化后的生產條件下。如不可能采用分割來源研究設計,可以接受為可比性研究設定較寬的接受標準,以減少研究的批次數量。
如果由于細胞來源有限或其他合理原因而不能使用相同的細胞,也可考慮使用小規模批次或用替代細胞,例如健康供體細胞; 同時需要解釋為什么替代細胞是相關的,使用替代材料時工藝參數是否可能出現差異,是否可以使用替代材料有效地評估產品質量。
③基因產品在體外細胞修飾的載體的特殊考慮
FDA 指南明確指出,基因產品在體外細胞修飾的載體的生產必須符合 cGMP。載體生產過程的變更不僅要仔細評估載體質量和載體生產過程性能的風險,而且要仔細評估體內外基因修飾細胞質量和生產過程性能的風險。載體的分析可比性通常應使用載體放行測試( 包括測定載體生物活性的測定法) 以及相關的特性測定法進行評價。此外,載體生產的變化對體內外基因修飾細胞質量的影響應在分析可比性研究中使用足夠數量的載體、原料藥和/ 或產品批次進行評估。另外,應確保有足夠的載體批次用于未來的可比性研究,因為實施載體生產變更的困難可能會導致臨床研究的延遲或許可產品的短缺。以上兩個建議對 CGT 產品具有實用和指導價值。
④效價評估
CGT 產品的生物活性對生產變化非常敏感。同時,由于產品的復雜性、多種活性成分的存在以及復雜的 PK / PD 特征等原因,CGT 產品可能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機制,生物活性檢測方法的開發具有挑戰性, 通常要使用多種分析方法來評估效價。
如果生產變更導致大幅度提高效價,即使是有意為之,也可能引發安全性問題。這種情況下,如果無法證明該變更不會對安全性產生不利影響,變更后的產品將不被視為與變更前的產品具有可比性。
⑤可比性接受標準
在啟動可比性研究之前,應針對通過風險評估確 定可能受變更影響的每項關鍵質量屬性,以確定可比 性接受標準。可比性驗收標準應基于了解屬性對產 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潛在影響,而不是僅基于對變更 前產品歷史數據的統計分析。如果使用對歷史數據 的統計分析來定義可比性接受標準,應說明基于統計 的接受標準如何確保變更后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3. 3 分析方法和結果
分析方法是分析可比性研究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可比性測試結果的解釋取決于所用分析方法的適用性。在可比性研究中使用不精確、不敏感或不一致的方法會無法確認可比性研究的結論。可比性研究中使用的放行測試方法需要合格或驗證。FDA 對分析方法的精確度和一致性對如何提交分析可比性研究的結果均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5. 3. 4 統計
在設計可比性研究時,應使用適當的統計方法來 確定變更前和變更后的產品是否具有可比性,在執行 可比性研究之前,應在可比性協議中確定統計方法。當樣本數量有限、質量屬性變化很大或數據不呈正態 分布時,選擇統計方法來證明變更前后產品的可比性 可能具有挑戰性。
FDA 指南建議在確定研究設計和統計方法之前咨詢統計學家。為避免在可比性研究的設計和分析中出現錯誤,應該仔細考慮基本的統計概念。FDA 指南對統計上所需要考慮的要點也進行了闡述。
藥學研究中用到統計分析的指南非常少,FDA 指南中對統計在可比性研究中的應用提出了細化要求。
5. 4 TEMP 特別注意事項
TEMP 通常含有可存活的細胞和支架,細胞可播種在支架表面或嵌入支架內。TEMP 是一種相對較新的組合產品,涉及器械和細胞,這方面的產品經驗較少,在做 TEMP 時,申請人盡量在早期階段和 FDA 溝通交流,從而獲得 FDA 對產品的早期支持和/ 或建議。
通常 TEMP 生產變更會帶來更多挑戰,因為變更可能會對細胞、支架和/ 或細胞-支架組合產品產生影響,而這些影響是目前測量技術可能無法預測或檢測 到的。對 TEMP 生產變更進行的風險評估,應考慮支架特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來源( 如天然或合成) 、密度、形狀、機械和理化特性、與細胞因子和生長因子的 相互作用以及誘導細胞信號通路的能力( 如通過機械傳導) 。同樣,應考慮相關的細胞特性,包括但不限于細胞形態、密度、聚集、生長、存活率以及擬議特 定適應證的相關生物學功能。在細胞和支架結合前 引入的生產變化以及在細胞和支架結合后引入的生 產變化( 如培養條件、包裝、儲存或運輸的變化) 都可能對整體生物活性和/ 或性能產生重大影響。因此, 可比性研究通常應包括對最終產品質量影響的評估, 即使在將這兩種成分結合之前,僅對支架或細胞進行 了制造上的改變。
5. 5 與 FDA 的溝通
FDA 建議,計劃重大的生產變更,特別是在研發或產品生命周期的后期時產生的變更,應多與 FDA 溝通和交流。例如,①臨床試驗期間進行的可比性試驗,通過分析方法,非臨床試驗和/ 或 PK/ PD 仍無法證實變更前產品積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來支持變更后的
上市申報時,申報方應該與 FDA 溝通,討論是否進行額外的臨床試驗來支持變更后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②臨床試驗期間,有些變更可能從根本上改變了產品特性,形成新產品,這時需要和 FDA 進行溝通,討論是否需要以新產品的方式來申報新的 IND。
6 FDA 指南的借鑒之處
FDA 指南是第1 個針對CGT 產品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的指南,盡管是一個草案,但仍然具有很大的實用價值,不僅對CGT 產品研發者和生產企業具有指導作用,對監管部門也有積極的借鑒意義。FDA 指南的獨特之處包括: ①該指南專門針對CGT 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 ②考慮到CGT產品性質的特殊性、結構的復雜性、生產工藝的新穎性以及分析方法的多樣性,該指南提出了全面且詳細的建議和要求; ③該指南是少有的既能針對上市產品、又能針對臨床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的指南; ④該指南追求生產變更管理細致化、建議和要求規范化。
7 FDA 指南的借鑒之處
FDA 指南是第 1 個針對 CGT 產品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的指南,盡管是一個草案,但仍然具有很大的實用價值,不僅對 CGT 產品研發者和生產企業具有指導作用,對監管部門也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FDA 指南的獨特之處包括: ①該指南專門針對CGT 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 ②考慮到 CGT 產品性質的特殊性、結構的復雜性、生產工藝的新穎性以及分析方法的多樣性,該指南提出了全面且詳細的建議和要求; ③該指南是少有的既能針對上市產品、又能針對臨床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的指南; ④該指南追求生產變更管理細致化、建議和要求規范化。
8 小結
CGT 產品發展歷史并不悠久,上市產品目前也不很多,在研發、生產工藝、分析方法、產品上市后的 管理等各方面均存在許多技術挑戰,特別是 CGT 產品的生產變更和可比性研究上困難和挑戰更為艱巨。未來幾年,可能隨著更多 CGT 產品進入臨床試驗和產品上市,生產技術將不斷進步,生產工藝也將不斷 改良,加之 FDA 指南的出臺和完善,各國監管機構正在逐漸借鑒,從而促使全球 CGT 產品的進一步發展, 達到產品生產工藝自動化和標準化,生產工藝變更管 理的細致化和實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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